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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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5 浏览次数:10

各位老师:

2023年以来,Hindawi等国外出版机构陆续撤回大量中国学者发表的论文,其中涉及我省多所高校,对我省高校的学术声誉和学术环境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重点核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我省高校撤稿论文情况,核实撤稿原因,严惩学术不端行为。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撤稿论文自查

各单位全面检索中英文科研文献数据库,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科研论文被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调查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1),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科研部将定期抽查;对于确实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按要求严肃处理。对在排查活动中,作者该报告未主动报告的,该严肃处理未严肃处理的,一经调查属实,学校将按照国科发监221号文和国务院第652号令等文件要求,对涉事人员予以顶格处理,并对所在单位予以约谈和通报。

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学校将严格按照《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简称40号令)和《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简称 221号文)要求,对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依据40号令、221号文以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 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2 号),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罚。对于当事人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还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将在学校网站的学风建设专栏进行公示,并保留3个月以上,接受老师和社会力量的监督。

三、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进行核查处理,举一反三。务必于2024年1月12日前完成全面自查工作。并将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科研人员论文自查样表(附件2)提交至科研部。附件1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主管签字,附件2务必手签,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齐建利

  箱:sqxykyb@163.com

  话:0373-7556620 17611499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