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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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浏览次数:75

各位教师:

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展,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教科〔2022〕68号)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应着重围绕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现代化体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特色化发展、职业教育高水平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论证设计。

(二)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不设课题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等学校和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须有2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专、中小学、幼儿园须有2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已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项目主持人本年度不能申报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主持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省教科规划办公布撤项的2017年度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课题主持人申报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四)根据2019年度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工作要求,延期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课题。

三、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申报者应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课题主持人应依据有关要求,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课题承担单位应履行承诺,保证科研信誉。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四)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四、课题申报

(一)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根据申报单位类型、教师人数、上年度实际申报数量及结项情况等)按照放权赋能有关要求,本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指标分配到各省辖市(含所设区)、济源示范区、县(市)、各高校、省属中专、厅直属学校(单位)。各单位申报代码及指标配额另行通知。

(二)我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本年度试行网络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鉴于平台目前还未开放,请有意申报者提前填写《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和《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并将电子版于4月13日前发送至邮箱17111025@sqmc.edu.cn,邮件主题为“2022一般+单位名称”,不接受个人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