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收藏|设为首页
教学工作
思政部6月教务部制度学习总结
发布时间:2018-06-28 浏览次数:442

根据学院教务部横向制度学习计划安排,思政部于20186月集中本部门全体教师对教务部颁发的五项规章制度的集中学习,这次学习提高了教师们掌握和运用各项教学制度的能力。每位教师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规章制度、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教学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

一、通过学习《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院教〔20153号文件精神,让相关督导组成员了解到教学督导工作在教学质量监控方面发挥的突出作用。制定此工作条例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提高教师授课水平、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从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在机构设置与组织管理方面,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制度。各教学单位设院级教学督导组,并要根据教学需要适时调整。教学督导员要求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长期从事教学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为人正直,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敢说敢管,并具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教学活动的高职称人员。凡是满足教学督导员条件的,并能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教务部审核后,报学校主管教学院长审批后聘任。如果教学督导员如果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督导工作量者、不参加集体活动超过一学期者、因病超过一学期不能工作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督导员职责者将解聘。

二、通过学习《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预试讲制度》院教〔201613文件精神,让院系和每位教师了解到预试讲是开展教育、教学方法研究的重要组织形式,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凡我院新任课的教师和承担新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进行预试讲。不经过预试讲的教师不得承担教学工作。教研室为首次承担教学任务的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在上课之前,对其加强教育理论、备课、教学方法以及师德方面的教育和指导,积极做好预试讲的准备工作。准备进行预试讲的教师,应在开课前一个学期(5月份、11月份)向教研室提出申请,经所在院(系、部)批准后,由教研室安排预试讲。预试讲由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参加。提前一周向院(系、部)申请,由院(系、部)抽调学校和院(系、部)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院(系、部)教学管理人员与专家组一同参加预试讲,必要时教务部、人力资源部派人现场监督。预试讲由教研室负责人主持。在试讲人讲授完毕后教研室同行进行评价,然后督导专家评价,最后督导专家组讨论确定预试讲是否通过并由专家组组长签字。院(系、部)汇总所有拟定在下个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预试讲情况,并签署意见,报教务部核准。教务部会同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对批准授课教师书面批复给相关院(系、部)。预试讲合格的教师,上课前应根据预试讲专家组和同行意见,认真总结整改,进一步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预试讲不合格者任何单位不得安排教学任务。教研室要安排有经验的教师对其进行培养,加强培训,待其水平提高后再进行预试讲,通过后方能上课。三次预试讲不通过者,教研室写明情况,由院(系、部)审核,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将其调离教师岗位,另行安排工作。任课教师在承担以前未讲过的教学任务时,上课前一个月必须在教研室范围内进行预试讲,并报院(系、部)批准。预试讲审批的各种材料,院(系、部)和教研室各备份一份保存。

三、通过学习《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规定》院发〔201650号文件精神,让基层教材建设和管理人员了解到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学校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领导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教务部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学校成立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部,负责日常教材选用、订购、供应等具体的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两课”教材按规定使用国家或省(部)级规划教材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教材。选用教材时须由主讲教师提出教材选用意见,教研室集体讨论通过,经院(系、部)、教务部审核,报教材建设指导委员会、主管院长批准实施。教材一经选定、购入,必须按计划使用,不得因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或任课教师更换等原因而拒用。选用教材确定后,教材管理人员按照学院各层次、各年级、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和学生人数,组织每年春、秋两季的教材预订工作,确保课前到书。教材入库前,教材管理人员须对照到货教材清单,认真核对教材名称、出版社、版别、定价和数量。教材入库清单一式两份,由教材管理人员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一份由管理员存档并将入库教材的详细信息录入电子计算机,一份交由教务部负责人保存。每次办理教材出库时,必须填写出库单,严格按照教材名称、出版社、版别、定价和数量发放教材,严格领用人签字,做原始资料存查。办理教材出库和发放手续时,要杜绝错发、漏发现象。照教学日历和“谁上课,谁领取”的原则,任课教师使用教材,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到教务部领取。临时接替他人课程的教师,不再配发给所接替课程的教材,所需教材由教研室内部调整解决。外聘教师的任课教材由教研室主任或教学秘书代领。

四、通过学习《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调、停课管理规定院教〔20175号文件精神,让院系管理人员和每位任课教师认识到调、停课管理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课堂管理中的重大作用。教学日历和课程表一经排定,教师应保证按时按量完成授课。未经批准,均不得随意调、停课,不得以任何理由缩短、减少授课时数。任课教师因公事、生病或学习等正当理由,可申请调、停课。每学期每门课程调、停课次数原则上不超过 3 次。节假日、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或全国性的统考造成的调、停课,由教务部根据学校安排统一发布调、停课通知。凡是任课教师因生病调、停课,需出具医院医疗证明,进行申请;任课教师因公事调、停课,需出具主管领导批准的会议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申请的方可申请办理调、停课手续。调课、停课申请人需提前三天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调停课审批表》,经教研室主任同意,所在院(系、部)负责人审核后,附相关证明材料,由教学秘书统一提交至教务部审核批准。教务部教务科审核调、停课申请单,在2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核准,并将核准结果书面批复院(系、部),由院(系、部)教学秘书相关负责人通知相关学生和教研室。核准单一式三份,一份教务科留存,一份院(系、部)留存,一份教研室留存。授课教师因突发情况需要调、停课,可以电话、短信、微信向教研室申请,教研室主任核实情况后即时报院(系、部),由院(系、部)负责人根据情况进行核准。凡核准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申请教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院(系、部)2个工作日内将材料送教务部备案。事后未按时提交材料或证实情况不符者,将对当事人和教研室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

五、通过学习《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的认定及处理方法》院教〔20176号文件精神,让院系领导和教职员工认识到该规定在加强我校教学监督力度,规范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杜绝各类教学事故、教学差错发生,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中的突出作用。凡是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部门)以及为教学服务的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消极后果的事件,均属于教学事故或教学差错。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后果,分为重大教学事故、教学事故和教学差错。各类各级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由教务部组织,党务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部、人力资源部、事故责任人所在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进行认定,由党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部联合发文,全院通报;重大教学事故除经上述认定程序外,还需经院务会讨论认定,由党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审计部联合发文,全院通报。教学事故实行督察和举报制度。教学事故查出或举报后,由责任人所在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查实,两日内填报《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事故(差错)认定处理表》,经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章后送交教务部。教学事故处理结果由教学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若事故责任人对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申诉及复核期间,不影响对原处理决定的执行。凡发生教学差错者,一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及学校各级评优、评先;凡发生教学事故者,当年绩效考核按“基本合格”档次处理,两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及学校各级评优、评先;部门主任当月月考核按照合格格次计。院(系、部)负责人需在下月教学例会中进行书面检讨。凡发生重大教学事故者,当年绩效考核按“不合格”档次处理,三年内不能参加职称评审及学校各级评优、评先;部门主任或院(系、部)除按照教学事故处理外,当年考核不能获得优秀格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教学差错的,按照一次教学事故处理;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教学事故的,按照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重大教学事故者,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各部门对事故和差错不按规定处理,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根据当事人事故或差错的情况,按相当级别的事故或差错处理。

通过这五项教务规章制度的学习,思政部全体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严明的纪律对于一个学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制度不仅是指导我部各项教学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个部门使其顺利工作的保障。在以后的教学工作中,部门教师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教学规章制度,时刻以教学规章制度为指导,规范自己的教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