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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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基金委通报2015-2016年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12-15 浏览次数:3

    20161212日上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在京召开2016年“捍卫科学道德 反对科研不端”通报会,通报了2015-2016年查处的科研不端行为典型案例。基金委党组书记、主任杨卫院士,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主任陈宜瑜院士和基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何鸣鸿研究员出席会议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基金委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主任朱蔚彤同志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通报会由基金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韩宇同志主持。

  杨卫主任强调,科学研究是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事业,科研诚信是从事科研活动应该遵守的基本价值。基金委历来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多年来通过不断探索实践,逐步形成“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并重”的科研诚信建设体系。基金委多年来始终坚定捍卫科学道德的态度,一直将严肃查处科研不端行为作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不端行为实行“零容忍”。

  杨卫主任指出,在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中,基金委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在建章立制方面,2015年顺利完成了《项目评审专家行为规范》的发布工作。自2003年起试行监督组进驻项目评审会制度,通过多年实践,驻会监督制度为维护科学基金的公信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在部际合作方面,基金委一直与国家其他科技管理部门之间加强协调与沟通。201511月参与并与中国科协等其他6家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与各部门共同引导科技人员加强道德自律,维护良好学风,捍卫科学尊严。

  杨卫主任表示,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为反对科研不端,基金委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常态化;二是切实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制度化;三四是着力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四是逐步推进科学基金监督工作的国际化。

  杨卫主任最后呼吁,维护科研诚信,优化学术生态,是一个系统工程,路漫漫其修远兮。习近平总书记在科技“三会”讲话中指出,要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伦理道德,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基金委将与新闻媒体、科研诚信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依托单位一起携手共进,密切合作,共同推进科研诚信建设,构建良性学术生态,夯实创新驱动发展的科学基础,为实现科技创新强国梦而不懈努力!

  此次通报会重点通报了2015年国际论文撤销事件。自20153月份开始,英国现代生物(BMC)、斯普林格(Springer)、爱思唯尔(Elsevier)、自然(Nature)等国际出版集团4批集中撤稿,涉及到中国作者论文117篇。其中有23篇被撤论文标注了科学基金资助,5篇被撤论文被列入已获得资助的项目申请书中。基金委对这28篇被撤论文展开集中调查。调查发现,这些被撤论文都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润色”并投稿;更有甚者,部分论文完全由通过论文买卖,请人捉刀代为撰写和投稿。根据调查结果, 20156月基金委及时对13项处于评审状态的申请项目终止评审程序,20163月和8月经监督委员会审议,52位相关责任人和1个依托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除此之外,基金委还通报了自2015-201611月底接收日常举报案件、专项案件及主动核查案件共计382,监委会办公室人员逐项认真初核,认真分析举报内容和线索,对其中208件案件启动调查程序。基于调查结果,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审议案件113,处理相关责任人172,处理相关依托单位9个。